甬哲社科办〔2026〕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全会精神,为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创新发展和高水平建设社科强市,打造更高质量、更有特色、更具影响力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切实提升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七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围绕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和市委深化建设全域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要求,瞄准宁波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聚焦学科优势、创新体制机制,整合学术资源,确立基地的研究领域和方向。
二、申报条件
1.须是在宁波注册的法人单位。
2.须拥有与基地申报方向相一致的学术团队。首席专家和学科带头人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科梯队结构合理,整体实力强,适应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多方需要。
3.须拥有支持科研工作所必需的物质条件。
4.重点研究基地须承诺按照市专项资助资金额1:2以上的比例配套,并确保及时配套到位。发展研究基地须承诺按照市专项资助资金额1:1以上的比例配套,并确保及时配套到位。培育研究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经费支持。
5.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须事先签订相关单位间的合作协议,明确责任与义务,确定研究项目和分工。
6.基地负责人(主任)、首席专家、成员原则上不得与已有市级社科平台(文化研究基地、社科实验室、智库)重复。
三、基地申报和立项
1.单位申报。申报人注册登陆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nbskky.org.cn/bpmoa/login-apply)在线填写《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表》。同时,需提交纸质《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表》2份,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宁波市社科联518室。基地申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止。
2.第六轮验收考核为优秀的重点研究基地可直接进入第七轮,同时在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表》的事项进行登记。
3.专家评审。市社科联组织相关专家,按照科学、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4.组织审批。根据评审专家组的意见,市社科联党组审议决定基地名单,并予以公布。
联系人:谢瑜宇;联系电话:0574-89292092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518室;邮编:315066。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人:李跃,13780017263。
附件:1.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表
2.基地联基层的参考名单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