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关于向社会组织购买优秀文化立体化传播服务(宁波阳明文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学会处 字号:[][][]
分享到:

甬社科联院〔2025〕8号

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创新社科服务提供方式,根据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的通知》(联席会议〔2024〕3号)、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财政发〔2017〕15号)等精神,现就向社会组织购买优秀文化立体化传播服务(宁波阳明文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买主体

本次购买服务的主体为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

二、项目名称

购买项目为优秀文化立体化传播服务(宁波阳明文化)(详见附件1)。

三、申报资格要求

1、本次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为依法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上年度年检合格或已年报公示(若被抽检发现问题,须已完成整改),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有实施拟购买项目的工作团队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2、对在往年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中表现突出的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获AAA以上等级且在有效期内或列入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申报流程

1、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在宁波社科网(www.nbssa.org.cn)发布购买服务项目通知,公开开展项目方案的申报及承接主体的征集。

项目申报单位可在上述网站下载《2025年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申报表》(简称《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2),

按要求填写报送纸质版(一式三份)并将电子版发至xuehuichu@163.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4日。

2、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接主体,并在宁波社科网公告评审结果。

3、评审公告发布后,获得通过的承接主体应根据评审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完善项目方案,并于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社科联(市社科院)提交完善后的《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以及法人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获奖或等级评估证书等复印件(均需盖承接单位公章),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审核无异议后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项目协议。

五、联系方式

本次购买服务工作由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学会处承办。联系人:卢岚,联系电话:89292086,联系地址:鄞州区宁东路835号报业大厦B座5楼。

附件: 1.优秀文化立体化传播服务(宁波阳明文化)简介

2.2025年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申报表

3.《2025年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申报表》填写指南

宁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社会科学院)  

2025年7月24日                 

甬社科联院8号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