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三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区县市合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科研处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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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哲社科办〔2024〕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市哲社规划课题服务基层、赋能发展的功能,进一步加强与区(县、市)社科联联系合作,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与各区(县、市)社科联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合作发布2024年度第三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区县市合作课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合作单位

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海曙区社科联、镇海区社科联、北仑区社科联、鄞州区社科联、奉化区社科联、宁海县社科联、象山县社科联。

二、研究选题

(一)海曙区社科联

1.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海曙文化路径研究

2.全龄友好型未来社区建设研究

(二)镇海区社科联

3.宁波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理论思考、现实挑战与路径重塑

4.能动司法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机制——基于镇海的实践

(三)北仑区社科联

5.“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北仑实践研究

6.北仑新型工业化发展研究

(四)鄞州区社科联

7.鄞州区综治(矛调)中心建设研究

8.发挥00后青年在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中的作用

(五)奉化区社科联

9.新质生产力赋能渔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六)宁海县社科联

10.新时代乡村共同富裕的县域实践与提升策略研究

11.职教体系与产业体系深度融合的研究

(七)象山县社科联

12.关于象山海洋特色文化的研究

原则上,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0字,决策建议稿字数为3000左右。以上课题的研究内容、结题时间、资助经费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课题性质及管理

1.课题性质: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合作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经费管理:课题资助经费由合作部门提供,直接拨付至课题负责人单位。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协议签订后拨付50%经费,结题后拨付剩余经费。

相关成果如在《社科成果专报》刊发并获市领导批示,按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我联(院)予以5000元到1万元资助。经费拨付和使用严格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前期有较好研究基础,研究团队实力较强的申报人;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3.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

4.提交纸质《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各1份。纸质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5.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签署明确意见。

6.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市哲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顾晔,0574-89183623;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531室;邮编:315066。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17858151896。

附件:1.课题研究内容要求

2.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附件:1.课题研究内容要求.doc

附件:2.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doc

附件: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