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7-2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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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在2020年11-12月第八轮巡察中,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党组2016年以来的工作开展了巡察。2021年3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院(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

院(联)党组将统筹推进市委巡察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反馈意见逐条检视剖析,形成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集中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理论阵地管控、新型智库提升、社科服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五大专项行动。

(一)明职明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院(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按照各自分工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年度重点工作,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组织协调、对接沟通等工作。

(二)对标对表,注重分类推进。对于过去存在、当下已经解决的问题,及时梳理整改举措并形成有效制度,实施长效化管理;对于当前存在、并且在短期能够完成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找准痛点难点断点,完善制度、补齐短板,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坚持系统观念、注重整体谋划,拿出“时间表”“路线图”,紧盯关键节点、紧扣“三张清单”,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三)定时定点,强化跟踪评估。严格对照巡察整改的“三张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定期评估机制,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落实,对账销号。推进小组在每周碰头会上都要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层面、12个方面的28个具体问题,院(联)完成23个具体问题的落地,基本完成5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项,收回需整改的预付资金5万元。

二、整改工作的具体成效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要求等方面

1.针对“党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突出”的问题。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党组议事规则》,有效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酝酿、充分讨论、集体决策,确保集中领导和科学决策。研究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好规定动作,及时补学了2018年8月、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式,将集体学习研讨、中心发言交流与专题调研等方式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2021年4月举办的2021年度全市社科工作培训班上,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关于市社科联挂职副主席的选派事宜,已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对接,力争于市社科联第八次代表大会召开前落实群团改革相关要求。

2. 针对“智库建设不够有力——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不足”的问题。高质量完成市领导批示和圈阅课题十余项,成果得到充分肯定,1项成果被评为全市党政系统十佳调研成果。去年以来,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庆祝建党10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一周年等关键节点,发布课题申报指南17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报送《社科成果专报》108期,获得市领导肯定性批示71件次,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35件,超历史多个年份总和,2项研究成果获得郑栅洁省长批示肯定。

3.针对“智库建设不够有力——整体水平不够高”的问题。精心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溯源工程,成果得到郑栅洁省长、彭佳学书记的批示肯定,并要求相关部门研究落实。邀请浙江大学等相关专家,面向学科带头人培育对象、社科研究基地骨干作智库建设要点、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技巧等方面的专题辅导。院(联)领导带队赴省社科联专门就省哲社规划课题申报等相关工作进行对接学习,并组织骨干团队申报省哲社规划课题2项。有效强化与决策部门的联系对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年度规划课题、重点研究课题等立项评审与专家咨询会,分享《宁波社科资政报告2020》,信息与资源共享协作机制取得一定成效。常态化形成研究成果通报表,激励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4. 针对“社科普及工作存在短板——学会管理较为松散”的问题。修订完善《宁波市社科联社团管理办法》,该办法已经院(联)党组讨论同意,将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有效构建会员单位加入与退出的闭环机制,并据此受理4家注册地在区县(市)会员单位的退出申请,批准2家会员单位的退出申请和3家单位的加入申请。院(联)领导带队开展调研,强化会员单位的工作指导,分赴区县(市)以及宁波市新四军研究会等会员单位和社科普及基地进行系列调研。

5. 针对“社科普及工作存在短板——社科阵地重挂牌轻管理”的问题。继去年组织开展“宁波社科讲坛”新讲师新讲题的征集,聘请150余名社科普及讲师团讲师并提供近300个讲题的菜单式服务后,今年又紧扣建党100周年、建城1200周年等关键时间节点,增聘社科普及讲师团讲师55名,新增《百年大党奋斗历程与成功秘诀》等92个选题,并在讲题评审过程中强化意识形态审核。于2021年4月制定印发《宁波市社科讲坛授课点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授课点申报工作,调研天一书房等宁波社科讲坛申报点5家,并积极向乡镇(街道)、村(社区)捐赠社科普及读本和文化工程书籍。

6. 针对“社科普及工作存在短板——理论阐释手段单一”的问题。依托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广大会员单位、社科普及基地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百讲”“百展”活动,在基层党员群众中引起积极反响。在甬派、宁波社科网、“宁波社科”公众号上分别开设“峥嵘建党百年·宁波百人百事”等宣传专栏。探索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浙东哲学小村”项目相继获评省社科普及创新项目、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有序推进“浙东哲学小村”二期建设、 “宁波童谣小村”项目等文化赋能乡村振兴项目。

7、8、9.针对意识形态有关工作要求,院(联)已制定细化方案,认真予以落实。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等方面

10.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于2020年7月修订印发《中共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提醒单》,进一步明确院(联)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通过周二夜学、月度例会等形式进行专题学习。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印发年度工作要点,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逐一签订。

11.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班子成员对违规决策现象不敢坚持原则”的问题。全面调整领导分工,严格落实修订完善的《党组议事规则》,坚持领导班子周一碰头会制度,积极酝酿、及时沟通、充分讨论、集体决策,并自觉接受纪检组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深刻分析违规违纪背后的深层原因,进一步规范财务、因私出国(境)、请销假、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努力实现全方位监管、全流程规范,扎紧制度的“笼子”,有效开展风险警示教育,做好违纪案件“后半篇”文章。

12.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的问题。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切实加强信息互通机制,健全大数据监督平台数据,完善廉情分析例会制度。通过专项检查,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警示教育等措施,以纪检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形式,推动监督更加精准有效。督促推动完善机关内部监督巡查机制,精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问题。

13.针对“课题管理执行不够严格——重复立项同名课题”的问题。2021年1月印发甬社规办〔2021〕1号通知,撤销1项2018年重复立项的文化研究工程项目,未拨付任何经费。对某直属社团立项的同名课题,院(联)于2021年1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该社团限期收回拨付的23万元研究经费;该社团经与相关课题负责人多次对接,经费收回事宜正在落实中。结合数字化改革,加强课题立项把关,通过同作者前后期申报项目的关键词比对等方式,发现2021年度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与同年度教育规划课题相似度较高的2项申报,杜绝了重复立项等现象。

14.针对“课题管理执行不够严格——课题管理把关不严”的问题。以社科管理领域“最多跑一次”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在项目立项环节,强化预审机制,通过专家鉴定、技术查重、建立历年项目比对库等方式,加大对重复立项等违反学术规范等不端行为甄别把关机制。加大对重大研究课题的可行性分析,充分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切实加强中期管理,确保课题成果质量与资金使用绩效。

15.针对“课题管理执行不够严格——课题重申报轻结题”的问题。2021年1月19日,院(联)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发文,撤销2010年立项的未完成项目,文化研究工程应撤未撤的4个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撤项,2017至2019年规划课题应撤未撤的35个课题也已全部完成撤项;日常管理上,有效加强课题中期管理,定期把握和督促研究进度。

16.针对“社科专项资金管理存在漏洞——未对‘五个一批’社科专项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和审计”的问题。已于2019年开始对“五个一批”项目报送政策绩效指标报表,执行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制度,并将按要求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17.针对“社科专项资金管理存在漏洞——社科研究基地资助经费审议把关不够严”的问题。已于2020年6月修订完善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拨付方式,并在新一轮研究基地申报文件中明确要求按照市专项资助资金给予配套,经费配套到位情况作为下一年度经费拨付的依据。

18.针对“社科专项资金管理存在漏洞——多付会议举办费未如期收回”的问题。已于4月21日全额收回2017年多支付的论坛举办经费5万元。

19.对于“违反采购管理规定——个别限额以上课题研究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严格执行《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对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等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多方比选或公开招标,确保程序合规合法。

20.对于“违反采购管理规定——部分限额以下项目采购竞争不充分”的问题。严格执行《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对限额以下项目采购项目,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比选,确保程序合规合法。

21.对于“公务经费支出不够规范——培训制度执行约束不够”的问题。在2021年度社科工作培训班的举办过程中,严格执行《宁波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加强培训计划及经费预算的审核,严格落实事前研究和事后审批机制,严控经费开支标准,未发生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22.对于“公务经费支出不够规范——公务接待存在超标”的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宁波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院(联)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对上级部门及兄弟城市社科院、社科联来甬调研的接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未发生违规现象。

23.对于“公务经费支出不够规范——参会审议管理不够严”的问题。在会议举办过程中,严格执行《宁波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加强会议费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分类核定、总额控制、勤俭节约、规范使用的原则,认真审核把关,有效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经费等现象。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

24.针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认真落实《宁波市社科院(社科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宁波市社科院(社科联)机关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宁波市社科院(社科联)机关党建工作三级责任清单》等制度,并两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紧扣主题,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离任审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等方面剖析根源,进行深刻检视,明确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上,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优化“社科领雁”党建品牌培育,全力支持机关二支部的模范支部创建工作。修订完善《宁波市社科联社团管理办法》,强化直属社团党建工作指导。

25.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全面——干部队伍建设缺少系统科学规划”等问题。从2020年开始,党组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系统谋划,根据每位干部的特色设计成长路线图, 2名干部到 “六争攻坚”基层一线挂职,并争取到1个公开遴选名额。逐步建立完善重大课题“项目制”运作模式,优化“传帮带”机制,有效带动年轻干部成长,梯度型、复合型、实干型干部队伍的打造取得阶段性成果。

26.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全面——干部考核标准滞后”的问题。已就“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研究”等研究课题面向全市发布第四批市哲社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效借助专业第三方的力量,建立符合单位实际的绩效考核体系。

27.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全面——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健全科学察人识人体系,进一步完善AB岗和定期轮岗机制。2020年以来,已对单一岗位、单一部门工作时间过长的11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在盘活人员岗位结构、激发干事创业热情的同时,有效降低履职风险。

28.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修订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机关工作人员假期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加强教育提醒和巡查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履行市管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外出考察调研的报备报批工作。开展干部兼职专项排查,从严掌握、从严把关,对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必要情况下提交党组会议审议。

三、下步工作打算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政治自觉,切实履行好党组主体责任,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的职责,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努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与社科事业发展协同推进、共同发展。

2.持续推动反馈问题后续整改。对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项,以“钉钉子”的精神有序推进,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项,结合正风肃纪巡查、专项检查等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避免类似问题“回潮”“反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及时梳理整改举措以构建长效机制。

3.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扎实推进社科事业发展。始终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论导向,以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为主线,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实施新型智库深耕工程、社科普及培基工程、文化研究铸魂工程、社联建设聚力工程、机关建设凝心工程,扎实推进“社科强市”建设,努力为宁波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4-89183629;邮政信箱: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5楼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办公室,邮政编码:315066;电子信箱:333440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