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检察学研究会
发布时间:2025-09-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学会处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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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检察学研究会经市民政局批准,于2007年12月24日由原“宁波市检察官协会”正式更名成立,是由全市两级检察院的检察人员自愿组成,从事检察学研究的地方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宁波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下设若干专业研究小组,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学术研究活动,秘书处负责日常运行和会刊《宁波检察》(双月刊)编辑出版工作。

本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全市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开展检察学领域内的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法律实务等工作,推进检察学和检察事业的发展。

2020年以来,宁波市检察学研究会在市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市民政局和市社科联的有力指导和管理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执行学会章程各项规定,坚持一体化推进理论研究,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坚持创新和转化协同发展,在服务决策、服务实践、服务会员等方面积极发挥智囊参谋、桥梁纽带、平台阵地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下一步,宁波市检察学研究会将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立足检察理论研究主责主业,团结带领全体会员继往开来、善作善成、再创佳绩,为奋力推进我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