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社科联院党〔2025〕15号
各处(室、所):
经党组研究,决定:
顾晔同志任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办公室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科研管理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沈留春同志任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学会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办公室二级调研员职级;
周志娜同志任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经济研究所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学会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上述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25年9月10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之日起算。
中共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党组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