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度第七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区县市合作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科研处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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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哲社科办〔2025〕7号

各有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党组研究,决定“微更新与社区共生:罗城历史街区“烟火气”留存策略研究”等11项课题为2025年度第七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区县市合作课题),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

请课题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请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注意以下事项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一、资助经费

课题资助经费由合作部门提供并拨付至课题负责人单位。

相关成果如在《社科成果专报》刊发并获市领导批示,按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我联(院)予以5000元到1万元资助。经费拨付和使用严格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最终成果要求

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要求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执行,详见课题立项协议书的具体规定。

三、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课题应在协议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并及时将结题材料呈报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其统一递交市哲社科办办理结题手续。

请各课题负责人从宁波市社科网(网址:http://www.nbssa.org.cn/)下载、填写相关课题立项协议书(三方协议)。如协议书内容与课题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不一致,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

协议书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课题负责人需手书签名,由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于2025年9月22日前交市社科联(市社科院)科研管理处审核、盖章,完成签约。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合作部门、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各持1份协议书。签约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将协议书扫描并上传至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

逾期未签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

望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联 系 人:顾晔;联系电话:0574-89183623;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5楼(行政中心9号楼)531室(邮编:315066)。


附件:2025年度第七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区县市合作课题)立项名单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1日      


附件


2025年度第七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区县市合作课题)立项名单


编  号

课题名称

课题

负责人

课题负责人单位

G25-7-HS01

微更新与社区共生:罗城历史街区“烟火气”留存策略研究

鲍  莉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

G25-7-HS02

山水相拥人文城——海曙四明山文化辨识度打造路径研究

李  荣

宁波职业技术大学

G25-7-HS03

双向奔赴——青年发展型视角下的宁波罗城保护焕新路径研究

杨  琼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G25-7-BL04

乡村振兴背景下北仑地区民俗文化的活态传承与创新路径研究

吕  鲲

宁波大学

G25-7-YZ05

共富背景下“好房子”建设的推进机制研究——以鄞州区为例

蒋健林

宁波大学

G25-7-YZ06

产业赋能共富:鄞州区“好房子”建设的推进路径与机制研究

许  燕

宁波工程学院

G25-7-YZ07

鄞州区新兴领域社会治理研究

王宝花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G25-7-YY08

“三大文化”赋能县域经济:余姚人文 经济学样本的构建路径研究

李文英

宁波工程学院

G25-7-CX09

慈溪城市现代化建设重点路径研究

任  婧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G25-7-NH10

宁海的“三万三城”城市内核打造(重点课题)——宁海“红妆喜乐之城”的城市内核解析与路径打造研究

过梦倩

宁波财经学院

G25-7-NH11

宁海县打造“文化大院”模式推动文明乡风建设研究

张  丽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