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第七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区县市合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科研管理处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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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社科联〔2025〕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市哲社规划课题服务基层、赋能发展的功能,进一步加强与区(县、市)社科联联系合作,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与各区(县、市)社科联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合作发布2025年度第七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区县市合作课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合作单位

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海曙区社科联、北仑区社科联、鄞州区社科联、余姚市社科联、慈溪市社科联、宁海县社科联。

二、研究选题

(一)海曙区社科联

1.微更新与社区共生:罗城历史街区“烟火气”留存策略研究

2.山水相拥人文城——海曙四明山文化辨识度打造路径研究

3.双向奔赴——青年发展型视角下的宁波罗城保护焕新路径研究

(二)北仑区社科联

4.乡村振兴背景下北仑地区民俗文化的活态传承与创新路径研究

(三)鄞州区社科联

5.共富背景下“好房子”建设的推进机制研究——以鄞州区为例

6.鄞州区新兴领域社会治理研究

(四)余姚市社科联

7.人文经济学余姚样本

(五)慈溪市社科联

8.慈溪城市现代化建设重点路径研究

(六)宁海县社科联

9.宁海的“三万三城”城市内核打造(重点课题)

10.宁海县打造“文化大院”模式推动文明乡风建设

原则上,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0字,决策建议稿字数为3000字左右。以上课题的研究内容、结题时间、资助经费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课题性质及管理

1.课题性质: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合作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经费管理:课题资助经费由合作部门提供,直接拨付至课题负责人单位。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协议签订后拨付50%经费,结题后拨付剩余经费。

相关成果如在《社科成果专报》刊发并获市领导批示,按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我联(院)予以5000元到1万元资助。经费拨付和使用严格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前期有较好研究基础,研究团队实力较强的申报人;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3.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

4.提交纸质《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各1份。纸质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5.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签署明确意见。

6.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市哲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顾晔,0574-89183623;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531室;邮编:315066。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褚老师,17858151896。


附件:1.课题研究内容要求

2.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宁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6月17日    

附件:甬社科联25号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