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社科联〔2024〕23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四批文化研究工程“日本的宁波文化遗存调查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与总体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传承历史文脉,解码文化基因,彰显宁波在中华文化发展史和对外传播史上的重要地位,计划组织开展系列“海外宁波文化遗产调查与研究”,收集整理一批散佚海外的有关宁波的历史文献、档案史料、遗迹文物等。本次以日本的宁波文化遗存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研究。
课题名称:日本的宁波文化遗存调查研究
总体要求:系统调查从唐代至近代,分散在日本各地的宁波文化遗存,遗存内容包括从宁波流传到日本的文物(包括但不限于瓷器、丝绸、图书,绘画、书法、雕刻作品,金银器及各类工艺品等)、宁波人在日本留下的遗迹、到过宁波的日本人留下的遗迹,填补学术空白,拓展研究领域,成为海外宁波文化研究的标志性成果。
二、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正高以上职称,能够实际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
2.未按期完成所承担市级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三、项目管理
1.通过评审立项的宁波文化研究工程专项列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管理。
2.申报项目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经市社科联党组研究同意后予以立项,并签订协议书。
3.项目经费:经费40万元(不含出版),分两次拨付。
4.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不少于3万字)和专著书稿(不少于25万字)各1份(具体成果要求、完成时间和经费拨付方式以协议为准)。
四、申报办法
1.须按本通知选题方向要求进行申报,不接受其它选题。
2.须提交纸质《宁波文化研究工程专项申报表》(附件1)1份,《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5份。纸质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报送至宁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
3.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盖章。
4.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兆丰;联系电话:0574-89183595,15867580372;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报业大厦B座528室。
附件:1.宁波文化研究工程专项申报表
2.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宁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