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1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机关党总支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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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上午,宁波市社科联(市社科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同时套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要求,审议联(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研究部署联(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党组书记傅晓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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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们党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大举措。联(院)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学习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对标“潜心学纪”“笃悟知纪”“立规明纪”“知戒守纪”“正风肃纪”五个专项行动,突出工作重点、结合社科工作实际,高质量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要深刻把握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个重点,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深刻把握解决问题这个关键,聚焦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学习不够系统深入、机关党建思想政治理论建设有待提升等问题,挖深挖透根源,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要深刻把握推进落实的具体要求,将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与学习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通起来,与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贯通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对我省社科工作提出的“真”“情”“实”“意”四字总要求结合起来,与推动中心工作落实结合起来,确保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社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要求,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班子成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各处(室、所)负责人和支部书记要起表率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同高水平推进社科强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创新实干奋进年”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切实防止“两张皮”。要加强宣传引导,健全落实审核把关、常态监管机制,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低级红”“高级黑”,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正确有力、健康有序、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