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社科联(社科院)党组关于陈琳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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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社科联院党〔2024〕21号

各处(室、所):

经党组研究,决定:

陈琳同志任宁波市社科联(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波市社科联(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柴立洋同志任宁波市社科联(社科院)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宁波市社科联(社科院)科研管理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熊彬同志任宁波市社科联(社科院)党建研究所一级调研员,免去其宁波市社科联(社科院)办公室一级调研员职级;

严满维同志任宁波市社科联(社科院)科研管理处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宁波市社科联(社科院)党建研究所四级调研员职级;

谢瑜宇同志任宁波市社科联(社科院)科研管理处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宁波市社科联(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四级调研员职级。

上述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24年9月29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之日起算。

中共宁波市社科联(社科院)党组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