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哲社科办关于做好第一批宁波重点文化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科研处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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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哲社科办〔2023〕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践行“八八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和社科强省的战略部署,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哲学社会科学,加快建设文化强市和社科强市的重大引领性工程,推进文化研究工程落地落实,经研究决定,现开展第一批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基地参考方向

第一批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拟以河姆渡文化、越窑青瓷文化、浙东学术文化、阳明文化、红色文化、宋韵文化、天一阁月湖文化、海丝文化、东亚文化、时尚文化、甬商文化为重点研究方向,各单位结合自身优势进行设计论证;也可自行选择重点研究方向。立项后,双方商定研究基地最终名称。基地设立主要依据研究基础、实力和条件等,同时综合考虑区域、单位、学科等方面的平衡。

二、申报条件      

1.须是在宁波注册的法人单位,可以单独申报,各科研单位、高校、区(县、市)社科联、公共文博机构、文化龙头企业也可以联合申报;

2.须拥有与基地申报方向相一致的工作和学术团队,整体实力强,适应文化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多方面需要;

3.须拥有支持基地工作所必需的办公和设施设备条件;

4.须承诺按照资助资金额1:1以上的比例配套,并确保及时配套到位,申报时予以明确;

5.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须形成相关单位间的合作意向,明确责任与分工。

三、申报办法

1.单位申报。申报人必须根据《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按此次通知的基地方向与名称进行申报,详细填写《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申报表》,同一单位本轮申报总计不超过2项。基地申报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止,提交纸质《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申报表》4份(其中1份需盖章),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宁波市社科院(联)528室。

2.专家评审。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科学、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讨论提出评审意见。

3.组织审批。根据评审专家组的意见,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党组审议决定基地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兆丰;联系电话:0574-89183595;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报业大厦B座528室;

附件: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申报表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申报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