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社规办〔2022〕12号
各有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党组研究,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2年度第四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合作课题)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请课题负责人和所在单位注意以下事项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一、资助经费
2022年度第四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合作课题)每项资助2.92万元。
二、最终成果要求
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要求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甬社规办〔2020〕15号)执行,详见课题立项协议书的具体规定。
三、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甬社规办〔2020〕15号)进行管理。课题应在协议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并及时将结题材料呈报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其统一递交市社科规划办办理结题手续。
请课题负责人从宁波市社科网(网址:http://www.nbssa.org.cn/)下载、填写相关课题立项协议书。如协议书内容与课题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不一致,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
协议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课题负责人需手书签名,由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于2022年6月20日前交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审核、盖章,完成签约。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各持1份协议书。签约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将协议书扫描并上传至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
逾期未签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
望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联 系 人:顾晔;联系电话:0574-89183623;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5楼(行政中心9号楼)531室(邮编:315066)。
附件:2022年度第四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合作课题)立项名单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附件
2022年度第四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合作课题)立项名单
编 号 | 课题名称 | 课题 负责人 | 课题负责人单位 | 成果形式 |
G22-4-1 | 市县政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与思考研究 | 冉思伟 | 宁波大学 | 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