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社规办〔2021〕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开启文化宁波建设新征程,打造一批有水平、有特色的研究精品,根据《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度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浙东文化研究
开展以宁波为中心的浙东文化研究。具体包括浙东学术史、浙东经学史、浙东理学史、浙东心学史、浙东史学史等浙东学术史类;王阳明、黄宗羲、朱舜水、全祖望等浙东学人评传类;浙东诗词研究、浙东戏曲研究、浙东乡土作家群研究、浙东文学名家研究等浙东文学研究类;浙东唐宋文化史、浙东明清文化史、浙东近代文化史、浙东藏书文化史、浙东方言文化史等浙东文化史研究类;浙东青瓷文化史、浙东红妆文化史、浙东稻作文化史、浙东服饰文化史等浙东器物文化史类;浙东科技史、浙东医药史、浙东商业史、浙东行政制度史、浙东对外交流史、浙东民间信仰史、浙东宗教史等浙东专题史类。
(二)宁波商帮文化研究
以宁波帮知名人士、行业集团、社会公益、家族碑刻等为主要对象,进行史料挖掘、梳理和深入研究,重点开展宁波帮人物年谱、宁波帮大事记、宁波帮家族集团、宁波帮宗谱祠堂等史料整理与研究。具体包括宁波商帮史、宁波帮航运史、宁波帮金融史、宁波帮教育史、宁波商帮行业史类;近代宁波商帮人物年谱编纂类;宁波商帮家族史类;近代宁波商帮企业个案研究;近代宁波商帮团体个案研究;近代宁波商帮办学活动研究;近代宁波商帮慈善史研究;近代宁波商帮与家乡建设研究;宁波帮与中国近代城市类;宁波帮与区域开发类等。
(三)其他宁波特色文化研究
结合宁波地域,就宁波各个历史时期呈现的特色文化展开系统研究,如宁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宁波海洋文化研究、大运河文化研究、河姆渡文化研究、宁波红色文化研究、古村镇文化研究等。
(四)宁波当代文化研究
围绕“十四五”时期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宁波当代都市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公共文化、廉政文化、文化产业等方面的研究。
二、成果形式
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的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
三、申报条件
1.原则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浙东文化、宁波商帮文化、其他宁波特色文化和宁波当代文化有深入研究的单位和公民,均可申报。
2.须完成80%以上的书稿,并保证没有任何知识产权或著作权纠纷。
3.每个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申报项目。
4.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所负责的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项目和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其他科研项目未完成,仍在研究之中的。
(2)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被撤项未满两年者。
四、申报办法
1.申报人须按申报内容进行选题,可将申报内容中的题目直接作为申报项目名称(即专著名)申报,也可围绕申报内容,自行确定题目进行申报。
2.宁波各高校、市委党校的申报人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上报。其他申报人,直接向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申报。
3.本次项目采取网络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
4.提交纸质《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申报表》《项目设计论证(活页)》、已完成80%以上的书稿各1份。纸质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书稿用A4纸打印。
5.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明确意见。
6.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五、项目管理
1.通过评审立项的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项目列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管理。
2.申报项目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并签订协议书。
3.经费管理:
专门史项目资助经费约12万元(含出版费用),其他项目资助经费约10万元(含出版费用)。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协议签订后,第一期拨付50%经费;项目完成(专著出版)并结题后,第二期拨付剩余50%经费。
市社科规划办联系人:严雪松,0574-89292090;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531室;邮编:315066;电子邮箱:2569736955@qq.com。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人:皇甫霆,15728045708。
附件:1.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申报表
2.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