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规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四批市哲社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科研处 字号:[][][]
分享到:

甬社规办〔2021〕7号

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宁波建城1200周年,为更好地记叙宁波建城历史,提升宁波文化软实力,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为宁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第四批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成果形式及资助经费

1.“宁波城千年往事”口述史研究。

内容要求:围绕宁波建城1200周年,邀请一批有代表、有影响的市内外领导、专家、学者、市民等,述说宁波城市建设、发展和变迁历史,整理形成访谈报告和影像资料。相关成果在媒体展示宣传。

成果形式:研究报告(不少于10000字)+音视频资料;

资助经费:5万元。

2.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研究。

内容要求:针对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构建以量化指标考核为主、主观定性评价为辅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便于对科研人员实施科学、合理、公正的绩效评价,为所在单位(部门)开展考核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具体内容包括设计原则、设计思路、方法选择、方案设计、评价指标体系、结果反馈及应用等。

成果形式:研究报告(不少于10000字)+文件文本;

资助经费:3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原则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以上选题有深入研究的单位和公民,均可申报。

2.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申报项目。

3.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三、申报办法

1.宁波各高校、市委党校的申报人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上报。其他申报人,直接向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申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

3.提交纸质《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各1份。纸质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4.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签署明确意见。

5.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3月2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项目管理

1.通过评审立项的项目,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甬社规办﹝2020﹞15号)管理。

2.项目完成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前,一般不予延期。

3.资助经费立项后拨付50%,结题时拨付剩余经费。

市社科规划办联系人:严雪松,0574-89292090;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531室;邮编:315066;电子邮箱:2569736955@qq.com。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人:蒋平,15356461118。

附件:1.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附件1.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docx

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