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规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二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建党100周年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科研处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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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社规办〔2021〕2号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将迎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建党100周年理论研究。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以建党100周年为主题,结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历程和宁波改革发展的创新实践,全面回顾和总结我们党百年来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光辉历程和历史贡献,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作出新贡献。

1.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成就与经验研究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论述的逻辑体系与实践指向研究

3.宁波两新组织党组织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实践与经验研究

4.打造政治过硬、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党员干部队伍的对策研究

5.宁波革命遗址保护与利用研究

6.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宁波实践与探索

7.关于宁波深化整治“四风”问题的研究

8.从严治理宁波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研究

9.重大突发事件下宁波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机制研究

10.党员干部增强政治“三力”的对策路径研究

二、申报条件

1.原则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党建理论和实践有深入研究的单位和公民,均可申报。

2.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申报项目。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有未完成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

三、申报办法

1.申报人须围绕选题方向进行选题,可将选题方向中明确的题目直接作为申报项目名称申报,也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宁波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宁波争当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宁波发展实践、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浙东革命史和红色文化、“四史”学习等内容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2.宁波各高校、中共宁波市委党校的申报人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上报。各区县(市)申报人,由当地社科联组织审核后上报。宁波市内其他单位和宁波大市以外的申报人,直接向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申报。

3.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

4.提交纸质《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各1份。纸质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5.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签署明确意见。

6.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2月2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项目管理

1.通过评审立项的项目,纳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参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甬社规办﹝2020﹞15号)执行。

2.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不少于10000字)或公开发表论文。

3.项目完成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一般不予延期。

4.每个立项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结题时一次性拨付。

5.项目中期管理由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党建研究所负责。

市社科规划办联系方式:严雪松,0574-89292090;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531室;邮编:315066;电子邮箱:2569736955@qq.com。

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党建研究所联系方式:谢磊,0574-89183619;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527室。

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联系方式:蒋平,15356461118。


附件:1.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附件一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docx

附件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