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社规办〔2020〕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打造宁波文化研究特色品牌,促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十三五”时期宁波市文化研究工程实施方案》(甬党办〔2016〕91号),决定启动2020年度宁波市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浙东文化研究
重点研究哲学、史学、艺术、文学、经济、工学等学类。具体包括浙东学术史、浙东经学史、浙东理学史、浙东心学史、浙东史学史等浙东学术史类;王阳明、黄宗羲、朱舜水、全祖望等浙东学人评传类;浙东诗词研究、浙东戏曲研究、浙东乡土作家群研究、浙东文学名家研究等浙东文学研究类;浙东唐宋文化史、浙东明清文化史、浙东近代文化史、浙东藏书文化史、浙东方言文化史等浙东文化史研究类;浙东青瓷文化史、浙东红妆文化史、浙东稻作文化史、浙东服饰文化史等浙东器物文化史类;浙东科技史、浙东医药史、浙东商业史、浙东行政制度史、浙东对外交流史、浙东民间信仰史、浙东宗教史等浙东专题史类。
(二)宁波帮研究
以宁波帮知名人士、行业集团、社会公益、家族碑刻等为主要对象,进行史料挖掘、梳理和深入研究,重点开展宁波帮人物年谱、宁波帮大事记、宁波帮家族集团、宁波帮宗谱祠堂等史料整理与研究。具体包括宁波商帮史、宁波帮航运史、宁波帮金融史、宁波帮教育史、宁波商帮行业史类;近代宁波商帮人物年谱编纂类;宁波商帮家族史类;近代宁波商帮企业个案研究;近代宁波商帮团体个案研究;近代宁波商帮办学活动研究;近代宁波商帮慈善史研究;近代宁波商帮与家乡建设研究;宁波帮与中国近代城市类;宁波帮与区域开发类等。
(三)其他宁波特色文化研究
结合宁波地域,就宁波各个历史时期呈现的特色文化展开系统研究,如宁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宁波海洋文化研究、大运河文化研究、河姆渡文化研究、宁波红色文化研究、古村镇文化研究等。
(四)宁波当代文化研究
围绕“十四五”时期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建党百年宁波发展实践,开展宁波当代都市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公共文化、廉政文化、文化产业等方面的研究。
二、成果形式
宁波市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的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
三、申报人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浙东文化、宁波帮文化、其他宁波特色文化和宁波当代文化有深入研究的单位和公民,没有未完成的宁波市文化研究工程项目,均可申报。申报人须保证没有任何著作权纠纷,能确保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四、申报办法
1.申报人须按申报内容进行选题,可将申报内容中的题目直接作为申报项目名称(即专著名)申报,也可围绕申报内容,自行确定题目进行申报。
2.避免与已立项的省、市文化研究工程等项目重复或雷同。
3.宁波各高校、宁波市委党校的申报人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上报。各区县(市)申报人,已成立区县(市)社科联的,由当地社科联组织审核后上报;未成立社科联的,直接向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申报。宁波市内其他单位和宁波大市以外的申报人,直接向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申报。
五、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为成果申报,申报人须完成80%以上的书稿。申报时需递交以下材料:
1.《宁波市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一式六份;
3.已完成80%的书稿2份。
书稿用A4纸打印(复印),《宁波市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申报表》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用A3纸打印,骑缝装订。
以上申报资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和盖章,并同时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
六、项目管理
1.通过评审立项的宁波市文化研究工程项目列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参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管理。
2.宁波市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的申报立项程序为:申报人申报,所在单位核准,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批准立项后,市科院(市社科联)与项目负责人签署研究项目协议书。
3.经费管理:
专门史项目资助经费12万元(含出版费用),其他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含出版费用)。经费分两次拨付:项目初稿完成,通过专家审读并签署出版合同后,第一期拨付50%经费;项目完成(专著出版)后,第二期拨付剩余50%经费。
七、其它事项
1.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申报通知、申报表、项目设计活页、汇总表等)申报表.docx活页.docx
2.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严雪松;联系电话:0574-89292090;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5楼(行政中心9号楼)531室(邮编:315066);
电子邮箱:2569736955@qq.com。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