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社科院联〔2021〕1号
各处(室、所):
经党组研究,决定:
陈琳同志任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严雪松同志任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宁波工作站秘书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上述同志原职级同时免去,任免职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宁波市社会科学院(宁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