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社科院联〔2020〕1号
各处(室、所):
经党组研究,决定:
孙肖波同志任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免去其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社会发展研究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 英同志任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文化研究所副所长,免去其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文化研究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上述两名同志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任(免)职时间从2019年12月31日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宁波市社会科学院(宁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