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科研处 字号:[][][]
分享到:

甬社科院联〔2018〕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根据《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暂行办法》(甬政社联〔2004〕7号)规定,自即日起启动2019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1.我市社科工作者或以我市社科工作者为主创作的具有较高学术和应用价值,且出版经费困难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包括优秀基础性、应用性学术著作和优秀科普读物等。

2.哲学社会科学译著、教材、通俗读物、资料和论文汇编,以及申请者与国(境)外作者合著的著作或在国(境)外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原则上不列入资助范围。

3.出版资助申请分两类:重点资助出版和一般资助出版。列入重点资助出版和一般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作者可自主选择出版社,也可请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帮助联系。重点资助出版经费在4万元(包括4万元)以内的,由市社科院(市社科联)承担;出版经费高于4万元的,超出部分由作者或作者所在单位承担。一般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由市社科院(市社科联)资助2万元,超出部分由作者或作者所在单位承担。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和申请著作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户籍在我市,或在我市有固定工作的著作权所有者;凡与市外人士合作的申请者,我市作者必须是该著作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凡由我市多名作者集体创作的成果,应以著作出版时封面署名的作者名义集体申报,如果以其中一位或者几位作者名义申报的,须经未列入申报名单的作者签署书面意见,并表明其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2.申请者必须已经完成90%以上成熟的书稿,且余下的10%已经有三级以上写作提纲。

3.同一申请者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资助,若同一著作同时申报省和市出版资助且同时获立项的,市级所立项目自行撤销。

4.获得市里立项的项目,若有其他未按协议规定完成著作成果出版的情况,作撤项处理。

三、基本要求

1.申请著作必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国家出版政策规定。

2.著作申请实行个人申请、专家评议、择优资助的办法和程序。作者可同时申请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

3.申请出版资助项目著作的文字量一般应在20万字以上,图片数量适当控制。

4.申请一般资助的著作,须按受理机构的要求,统一开本和封面设计,封面左上方标注“2019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字样,开本为710×1000mm/16。

四、申请材料

1.《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著作内容提要(活页)》一式十份。活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及其工作单位的名字和相关信息。申请表和活页在宁波社科网(http://www.nbssa.org.cn)下载,A3纸打印、骑缝装订。

2.符合学术规范的完整书稿清样两部,包括前言、后记、注释和目录,封面及书稿中不得出现作者及工作单位等信息。

3.可反映书稿或其组成部分水平的其他材料(包括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

五、出版时间要求

经评审列入重点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作者须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修改,并将电子稿交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列入一般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作者须把终稿的电子稿发到指定邮箱,并于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出版,同时将出版的著作100册交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

六、申请受理

1.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18年10月31日。

2.市级研究机构、高校、党校的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后报送;已设立社科联的区县(市),申请材料由该机构汇总后统一报送;未设立社科联的地区,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

3.申请材料由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受理。

联系人:严雪松   联系电话:0574-55883769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517室
  邮 编:315066  电子邮箱:2569736955@qq.com

 

 

                  宁波市社会科学院(宁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10月10日

申报2019年度出版资助项目申请表和活页.doc